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陈经理:159-7554-9961

曾经理:158-8997-4987

高经理:185-2005-4131

广东省建设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工作指南
专栏:政策管理
发布日期:2018-07-04
阅读量:4782
作者:佚名
收藏:
广东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工作指南

【广州建筑资质代办公司找广州冠成,为您提供建筑资质代办一条龙服务,专业办理工程资质十五年,值得信赖!】

一、适用范围

  (一)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

  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甲级、乙级、丙级、丁级资质)。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甲级、乙级、丙级、劳务资质)。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资质)。

  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5.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一级、二级、三级资质)。

  6.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一级资质。

  7.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9.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1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11.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

 

  (二)许可权限

  许可权限划分详见《广东省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权限表》,具体分为3种类型:

  1.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

  3.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

其中,类型12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办理,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等按本指南实施;类型3到地级以上市(含佛山市顺德区)主管部门办理,办事指南由相应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其门户网站公布。

 广东省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权限表

1530670118335084106.jpg

 

  二、办事流程

  (一)网上提交申请

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表格。同时,企业将网上申请信息提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核验纸质材料

企业将申请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相关的所有纸质附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核验原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在相关纸质材料复印件中加盖核对章。

 

  (三)递交申报材料

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受理的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包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事项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事项),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领取接收凭证。

 

  (四)领取办理结果

1.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的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上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为可取件后,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在网上提出申请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2.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的企业,在三库一平台上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为可取件后,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证书,或在网上提出申请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三、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请表格
  1.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的企业,应提交《广东省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一份(该申请表由三库一平台生成打印)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一式一份。上述表格由企业加盖公章。

 

2.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的企业,应提交《广东省建设类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一份(该申请表由三库一平台生成打印),表格由企业加盖公章。

 

  (二)纸质附件材料

  企业提交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核验原件的纸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的企业,应提交2套纸质附件材料的复印件;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资质证书遗失补办事项的企业,应提交1套纸质附件材料的复印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对企业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再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4.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原因说明复印件(企业全套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全部遗失,企业应提交遗失资质证书原因说明原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四、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五、咨询电话

02083133670

 

  六、投诉电话

02083133661

 

  七、受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邮编:510045

 

上一页:深圳住建部关于取消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通知
下一页: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依法对相关企业申办资质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开管理的通知